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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绿化提升 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次数:217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绿化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以夜明珠立交为中心,三峡大道主线,沿线地区整体景观提升面积约20公顷。其中包含整理场地地形、提升节点绿化品质、梳理场地排水系统、增加绿地灌溉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土石方工程,新建排水沟,新建波形栏杆,现状挡墙提升,绿化工程,其中绿化栽植面积109670.6m2,含乔灌木、草花地被、时令花卉、草坪栽植养护,绿化喷灌。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区域。

4、招标范围:宜昌市“串园连山”生态廊道建设—三峡大道夜明珠匝道绿化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优化和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履约期限:总工期240日历天。

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并且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任意一家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投标人2022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三者中提供其一即可)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或其分公司。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的“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招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8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另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应在开标日期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将载有方案汇报多媒体影音文件的U盘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7月18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联系人:侯黎梦

联系电话:0717-6461256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瑞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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