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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铺路南侧排水通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161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马家铺路南侧排水通道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0]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工程起点为田家河大道 d1500mm 横管处(位于规划李家湾一路南侧附近),工程终点为与马家铺路交汇处的规划明渠东侧的现状沟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d2000mm~d2400mm 雨水管道 880 米,新建 3.0m×2.5m 雨水箱涵 87 米,新建双孔箱涵渐变段 5 米,新建 3.5m×3.5m 雨水箱涵 652 米,新建 d1800 雨水管道 62 米;边坡治理长度160米;雨水井及污水井等相关市政工程。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箱涵工程、管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

4、建设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1912月至20205之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自20156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合同工程内容应包括箱涵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如果施工合同工程内容未写明“箱涵工程”的,可上传工程量清单或其他相关资料),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8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528日至202068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622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528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文月玥

联系电话:15807209350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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