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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榛子乡清风岭至月亮湾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0  浏览次数:11075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兴山县榛子乡清风岭至月亮湾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9]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土地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榛子乡板庙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兴山县榛子乡,全长度400.724m,起于榛子乡清风岭,止于月亮湾。路宽10.5米(2m人行道+6.5m车行道+2m人行道),工作内容为沥青混凝土道路,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给排水、C15混凝土排水沟、管线综合、交通标线、标牌、路灯及绿化等。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82834.00元

2.4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的,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路桥、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任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2018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据实填写。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0日9时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9时。具体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得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0年410900-93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放弃本次投标。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2019年10月~201912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本工程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3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莹

电  话:13986742988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舟

电话:15997570424、0717-6593351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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