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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路灯维修及新建2017年工程项目 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252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1.发包条件

城区路灯维修及新建2017年工程项目已由夷发改投资【2017】13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地方债路灯项目结余资金和2017年民生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出资100%。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本工程发包事宜。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土建竣工的平湖大道延伸段配建LED路灯19盏,东方大道支路配建企业文化路灯47盏,官塔供水复线工程扩建鄢家河片区道路配建太阳能路灯31盏,合计97盏。

(2)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南村坪村、梅子垭村、鄢家河村。

(3)发包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评审报告、发包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要求承包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是《夷陵区政府性投资小型工程简易承包发包系统》中建筑、市政类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

4.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资料,承包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发包文件的,其承包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15:00

5.保证金

承包申请人须在申请承包截止时间前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承包申请保证金。承包申请人应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发包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承包申请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发包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会

(1)承包申请人发包响应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的方式。书面发包响应文件和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12月15日15:00前提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 421 室开标大厅,由发包人委托的发包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2)本发包工程的发包会将于申请承包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 421 室开标大厅进行,承包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朱晨

联系电话:13487211559

发包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

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期: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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