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水晶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英杰广场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3]192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水晶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英杰广场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8030.82元
5.最高限价:468030.82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对英杰广场进行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函》中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成交,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3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售价: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水晶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磨盘村三组
联系方式:15872454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0717-6593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玮
电 话:0717-65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