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废水及残渣处置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18】0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废水及残渣处置项目(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2、招标内容:焦化废水及残渣处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6日至 2018年2月11日17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2月27日9时,提交地点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701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答疑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2 月 2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8 年2月27日上午 9 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澄清通知,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上述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答疑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澄清通知或答疑回复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缴纳方式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三、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采 购 人: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严家平
电 话:13886651705
招标代理: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芳
电 话:0717-6593351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