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湖北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推动公路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有关专家编制了《湖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为依据,考虑了湖北省公路工程招标的实际需求,并结合电子化招标的特点编制而成。
三、《示范文本》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分别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础上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进行补充、细化,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填写。“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部分正文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其它还有部分正文内容结合湖北省电子化招标的流程、特点做相应修改,并删除了部分不适用的内容(如单信封形式密封、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评标程序等相关内容);前附表未对正文进行补充、细化的,以正文为准;前附表中编列为不适用或不允许或不接受的条款,《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与此规定相悖的文字均不适用于《示范文本》。
四、招标人根据《示范文本》编制合同条款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约定。“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优先。
五、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不一致处以《示范文本》为准。《示范文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细化和约定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六、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的特点和需求填写以空格标示的内容,确实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七、《示范文本》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除有特别规定外,均指要求投标人加盖CA数字证书中的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八、《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湖北省省级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市(州)、县(市)电子交易平台可参照使用。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